202203党员政治学习: 越城区加强党员管理“十条红线”
越城区加强党员管理“十条红线”
1.理想信念动摇,抵制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,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;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和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决策部署,政令不畅,阻碍重点工作推进,造成严重影响的;
2.“三不党员”,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;
3.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,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,或因工作失职,给国家、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;
4.被公安、检察等机关立案查处,或醉酒驾驶被查处,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;
5.思想作风不正派,拉帮结伙、长期搞不团结的;
6.违反党员信访行为规定,组织、策划、资助、煽动群众集体上访,或参与赴京访、非访的;
7.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群众,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,或恶意拖欠国家、集体、民间资金的;
8.弄虚作假,骗取荣誉和待遇,产生恶劣影响的;
9.笃信宗教,从事封建迷信活动,或为封建迷信组织等提供信息、资金、场所,经教育不改的;
10.道德败坏,不赡养父母,不抚养子女,虐待家庭成员,参与“黄赌毒”,有党员形象不佳和其它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