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城区责任督学工作规范
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督学责任区建设,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,落实责任区工作职责,提升责任区工作水平,制订本规范。
一是认真履行职责。责任区督学要按照“依法督学、正确指导、及时反馈、深入调查、合理建议”的工作方针,忠于职守,依法履职。
对责任区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督导,监督指导责任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,收集师生及家长对责任区学校教育教学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是开展督导检查。责任区督学在督导中,坚持标准,讲究程序,持证督导,不影响被督导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。采用校园巡视、推门听课、查阅资料、问卷调查、座谈走访等方式,每月对每所责任区学校至少开展1次督导工作,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,作好督导记录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限期督促落实。
三是加强服务指导。责任区督学在全面了解责任区学校工作的基础上,及时总结责任区学校成绩,推广典型经验。引导学校确立发展目标,找准发展定位,挖掘办学特色,促进学校内涵发展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。主动协助学校研究解决问题,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为责任区学校排忧解难。
四是畅通信息渠道。责任区督学要深入学校贴近师生,认真倾听校内外群众呼声,鼓励实情真讲,认真做好耐心答疑解惑。保护好走访对象隐私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建立工作台帐,做好记录备案,及时转办、督办、催办。
五是严格工作纪律。责任区督学严格要求自己,树立督学良好形象。倡扬务实创新作风,坚持实事求是,做到公道正派。坚持廉洁督导,不接受责任区学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娱乐活动。